近日有广州的街坊向我们反映,他在番禺新水坑村停车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发现,车被上了四把锁,要开锁,物业竟然开价要2500元开锁费。这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车主王先生说:“我是6月2号凌晨1点钟停过来的,然后我早上6点半到7点钟,我就过来看车就被锁了,锁就是锁了4把锁,然后还用浆糊贴满了(车窗)。”
王先生说自己是外地人,这几天来番禺新水坑村办事,前几天就被锁过一次,当时觉得不合理,就叫人打开了。没想到这次,物业竟然一次上了四把锁。物业给出的理由是,外地车辆进村都要报备以及缴费,否则就要锁车。
王先生称:“他们是根据他们的村规民约,然后也不能提供发票,给我的回复是因为我这台车,开了他们5把锁,一把锁500块2500块。”
王先生觉得收费不合理,只好报警,但警方给出的答复是,让王先跟物业协商解决,但最终双方还是没办法协商。
王先生说:“交警过来他说直接带我们去物业,他们就说没有办法处理,如果说我们是违规停车,比如说堵住别人了我们肯定会接受罚款,但是我们是停在停车位的,凭什么?”
记者在新水坑村里走了一圈,发现车轮被上锁的车辆随处可见,车上也被贴上了“锁车通知”。
车主张先生表示:“我的车也被锁过,当时看那个告示它写着电话号码,打电话过去就直接要去交罚款,交罚款然后才过来给你解锁,我认为这样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说我的车停在这里是要缴费是要干嘛,我觉得首先第一时间是要电话沟通。”
车主刘先生称:“上个月过来这边的时候也是,就去菜市场买了一点菜,大概十来分钟的样子,出来的话(发现车辆)整个玻璃,前后左右都贴了浆糊贴了这些纸条,因为我的车上面是有挪车电话,也没人打电话告诉我这种情况。”
番禺新水坑村的物业为什么要锁车?收费开锁有没有依据?记者找到了当地的物管部门。
番禺新水坑村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称:“之前就是在学校对面那里,还有你现在车停的位置那,我们都有标注牌标注,因为那里是我们新水坑以外的地方,所以标注牌写了那些车位也好,不是车位的也好,只提供个我们的业主,已经买了年卡的住客把那个卡放在车头上面我们才不会锁的。”
但有律师表示,新水坑村物业的做法不合规,有乱收费的嫌疑。
律师黄史青表示:“在本事件中,村工作人员或者物业部门他们都不是行政主体,所以无论呢,以什么样的名义,都不能对车主随意实施罚款锁车拖车等具有行政处罚性质的行为。那如果车主遇到这种乱收费,或者是被锁车拖车的这种违法行为呢,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城管部门进行投诉的,那也可以拨打12345这个市民热线呢,12315折消费者热线去反映情况啊,那如果未果呢,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近日在广州,王先生开车到一村里办事,在凌晨将车子停在了村子里,可是第二天早上要离开时,却发现车子四个轮胎全部被锁上了,车玻璃上还被涂上了胶水,于是王先生找到了物业,物业称就是他们锁上的。
据悉,物业称外地车子进村必须提前报备以及缴费,否则就要锁车,根据王先生这台车,他们上了5把锁,一把锁500元,一共2500元的费用,否则就不能将车子开走,目前,双方还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一晚上停车就要2500元,这可真是天价停车场,而物业称收费是根据村约规定,因此收取的费用符合规定。
而事实上,这样的收费方式是否合法甚至是合理?其实,当车子在未经车位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停入到他人的停车位,这实际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对此,车位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权要求车主支付停车期间的占用费。
但是,为了防止车主在车位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车子开走的,于是车位管理人在车子上按上车锁,阻止其离开的做法,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作为车位管理人将车子锁上的行为,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不过要及时报警等通过正当的途径索要停车费,而不是放任的将车子一直锁着,如果因为一直锁着,导致扩大损失的,对此车主有权要求车位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而物业要求车主支付2500元的停车费,对此显然是收费过高,对此车主有权要求物业予以降低收费标准,同样,如果物业称这属于乱停车的罚款,或者说是依据村约,那么显然作为物业是没有执法权的,对此无权收取这部分费用。
近日有广州的街坊反映,他在番禺新水坑村停车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发现,车被上了四把锁,要开锁,物业竟然开价要2500元开锁费。王先生说自己是外地人,这几天来番禺新水坑村办事,前几天就被锁过一次,当时觉得不合理,就叫人打开了。没想到这次,物业竟然一次上了四把锁。物业给出的理由是,外地车辆进村都要报备以及缴费,否则就要锁车。
律师黄史青表示:“在本事件中,村工作人员或者物业部门他们都不是行政主体,所以无论呢,以什么样的名义,都不能对车主随意实施罚款锁车拖车等具有行政处罚性质的行为。那如果车主遇到这种乱收费,或者是被锁车拖车的这种违法行为呢,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城管部门进行投诉的,那也可以拨打12345这个市民热线呢,12315折消费者热线去反映情况啊,那如果未果呢,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广州一位车主在番禺停车一个晚上,车被上四把锁,当地物业索要2500元“开锁费”。报警后警方让该车主与物业协商,物业称车位只供住客使用。
番禺锁车,已经快成全国著名的梗了。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控制他人财产的权力在谁。锁车就是扣车,按理说扣车这个处罚应该是公安部门才能行使的,别说物业,公检法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都没这个权力。
即便车位是住客专属的,物业也只能告知车主,协商让车主离开。车主不肯配合的话物业可以报警。
像现在这样随便锁人家的车,肯定是违法行为。他们敢这么干,恐怕跟当地警方不作为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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