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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兔!男子中彩票发朋友圈炫耀后被冒领!标准的乐极生悲!

浙江温州,6月19日王先生彩票中奖6000元,喜从天降,王先生兴奋之余发了个朋友圈显摆下,不想6月20日下午去彩票店兑现时,店主却告诉他“这张彩票已经兑奖了”。彩票原件在手,奖金却已被兑现,王先生怀疑彩票被他人冒名兑奖,于是赶到派出所报警。王先生这6000元该怎么找回?

男子中彩票发朋友圈炫耀后被冒领

1.  首先,王先生的怀疑是合理的,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得出来,其发到朋友圈的中奖彩票并未遮挡条形码,很可能是被他人看到后利用该中奖彩票照片冒领了奖金。这对王先生和广大网友来说也算是种教训吧,中彩票后一般都要保密,王先生这是标准的“乐极生悲”了。

2.  冒领他人彩票奖金是一种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6000元已经足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彩票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第42条规定,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事件中,冒领人在没有王先生身份证、彩票原件的情况下就领走了奖金,不排除个别彩票店内部人员参与其中的可能。若如此,其内部人员同样构成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3.  王先生还可以诉请彩票管理中心等适格主体承担完全的过错赔偿责任。

王先生与彩票管理中心之间形成的是彩票买卖合同关系,该彩票店的“兑奖温馨提示”表明:中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可以到全省所有体育彩票销售点兑奖;兑奖者在兑奖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和有效中奖彩票原件。

因此,彩票店应在王先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彩票原件的情况下进行兑奖,事件中彩票店明显存在过错,王先生可以诉请法院,要求彩票管理中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王先生朋友圈嘚瑟的行为,其并没有违反彩票兑现的相关规定,这也不应该成为其本人奖金被他人冒领的理由,其个人不应该承担奖金兑现不能的相关过错责任,该过错应该由体彩中心承担。 

4. 尽管找回奖金的可能较大,但喜事带来烦恼,过程历经曲折,也实在是够窝心的。就此事来看,古人说的“闷声发大财”是很有道理的。

乐极生悲!俗话说低调奢华有内涵,自己的高调炫耀导致信息泄露,为不法之徒提供了有乘之机。

6月20日,浙江温州的一男子购买了一张体育彩票并中奖6000元,该男子中奖后十分激动,发在了朋友圈炫耀。

奖项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小小的兴奋一下还是很应该的。但钱还到手就先到朋友圈炫耀,才给了歹人可乘之机。

但最可恨的不是炫耀者,而是无处不在的坏人,可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平平常常一件事,他们都能看出生财之道。真是可恶之极!

你中奖后会晒朋友圈炫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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