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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位聋哑人律师即将出现 中国首位聋哑人律师

达达搜了解到,关于中国首位聋哑人律师即将出现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聋哑人律师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在大家的印象中,律师都是那种舌灿莲花、舌战群雄的人,一般情况下当律师的人一定要口齿十分伶俐,其实不一定,近日中国首位聋哑人律师即将出现,这位聋哑人律师并不是说律师本人是聋哑人,而是为聋哑人服务的律师,那么聋哑人律师怎么考呢?下面大家跟达达搜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中国首位聋哑人律师即将出现

中国有2700多万聋哑人,手语律师却少之又少。唐帅,被称作,9年来为近10万聋哑人维权,提供法律服务。但他一人还远远不够,于是,他决定培养聋哑人律师。谭婷努力了3年通过司法考试,明年将成为第一位聋哑人律师。唐帅说:“让聋哑人学法律,以星星之火来燎原。”

聋哑人律师这是怎样培养的呢?

2017年4月,国内首位手语律师唐帅到重庆师范大学招聘聋哑人法律助理,谭婷是唐帅首批5位学员之一。

2018年被业界誉为“法考元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以往的司法考试改革而来。2018年9月22日,五名重庆聋哑人考生走进考场,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一个月后,再次踏入考场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就只剩谭婷一人。

身为唐帅的助理,谭婷会到各地给聋哑人开展普法讲座。“前来听讲座的聋哑人得知我在准备法考,都会鼓励我好好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以后我就有能力帮助他们。”谭婷说,如果以后能通过法考,自己的长远目标是成为一名聋哑人律师,为聋哑人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这个唐帅是谁呢?又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呢?

唐帅,男,1985年出生于重庆,手语律师。2012年,唐帅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开始为聋哑人提供法律服务。

2018年12月4日,荣获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

1985年,唐帅在重庆出生。虽然父母都是聋哑人,但他们想让唐帅生活在健全人的世界,强烈反对他学习手语。唐帅只能悄悄地潜入父母工作的地方,向聋哑工人们学习手语。父母工作的工厂有100多名聋哑职工,在他们的子女中,只有唐帅一人最终学会重庆的方言手语。后来,唐帅常常会去重庆朝天门、解放碑等地标性建筑,抓住机会与外地聋哑游客交流学习更多版本的手语。

2006年初,唐帅考取了手语翻译证,开始协助公、检、法部门聋哑人案件的沟通处理。期间,唐帅接触了上千个聋哑人案件,却没见过一位会手语的律师。他心中有个强烈的声音:“就算放弃工作,从头再来,也要为聋哑人发声!”

2011年,唐帅通过自考考取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用两年半时间,修完了4年的本科课程。

2012年,唐帅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开始为聋哑人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他自费研发了一款免费法律援助软件“帮众律师”,为聋哑人群体提供视频手语咨询服务。

2018年,唐帅开设的手语普法节目《手把手吃糖》还登上了BBC的头条。

那么聋哑人在法律生活当中到底遇到一些什么样的问题

首先,我们国家手语目前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普通话手语,就是大家平常在新闻联播上看到的那种手语。

还有一种是自然手语,就是全国各地的“方言”的一个集成。

普通话手语使用范围很狭窄,仅限于新闻、大会的翻译,以及学校的教学,而社会上95%以上的聋哑人使用的都是自然手语。

另一个最大的区别是语法。举个例子,说一句“我今天要去我妈家吃饭。”在手语用普通话表示,语序是一样的,就是正常人说的语序。

但是如果用自然的手语来形容刚才的句子,它的词序是“今天去我妈妈家吃饭”因此,当这两种手语相互交流时,情况往往是一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聋人参与诉讼,司法机关应该从手语聘请专业翻译。然而,现实中,司法机关经常去聋人学校聘请手语先生在案件中担任手语的翻译。

手语老师学的是特殊教育专业,学的是普通话手语,而社会上的这些聋哑人用的是自然的手语,

手语老师在学校的工资是固定的,但是手语翻译的副业收入往往超过主业很多倍,因为聋哑人犯罪率很高,案件很多。

按照普通人的心态,肯定会珍惜这个副业,那么这些老师在翻译过程中如果不能正常与聋人沟通怎么办?有些翻译不把这种情况告诉司法机关,只凭姿势和肢体动作猜测聋人的意思。

如何成为一名律师

必须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才能报考国家司法考试,考过后再到当地司法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拿到这个证书后,找到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由事务所接受你后,给你办理一个实习律师证,实习一年后,律师事务所出具你的实习证明资料,到司法厅申请转正,这时你取得律师执业证,才能成为正式的律师。实习律师是不能单独办案的,所以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律师。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市);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司法资格考试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4.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第三至六条,详细规定了考试规则:

第三条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无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四条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应试人员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

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

第六条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

应试人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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