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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难道保安就可以"猥琐欲为"吗?

为央视新闻点赞。西安地铁和保安欠那位女士一个真诚的道歉!很明显,西安地铁是偏袒了保安,保护了自己人。大庭广众下,对一位手无寸铁的女士进行拖拽,拉扯,只剩下一条内裤。这个保安真是既无耻,又无知。试想被拖拽的是我们的姐妹,我们的亲人,我们会怎么样?相信人人都会愤怒至极的!一起声讨西安地铁和那个保安,为女士讨回尊严!那么央视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难道保安就可以"猥琐欲为"吗?下面我们来看看。

央视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

西安通报之所以引发争议,除了缺少温度之外,最受质疑的就是对事实描述有歧义,难以给人一个信服的说法。

通报中称,事发的原因是因为女乘客声音过大,身边乘客提醒之后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轻微肢体冲突,现场保安前来处理时,女乘客并没有停止吵闹,于是保安就强行将其拖下车厢,在拖拽过程中女乘客的上衣被撕破。

但是,据知情人透露,事情经过与通报内容出入很大。原因是女乘客在和领导打电话时,因为情绪激动声音过大,身边一位老年乘客提醒之后,和女乘客发生了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是老年乘客先出手的,所以女乘客在保安前来处理时情绪比较激动。

所以,这个通报出来之后,大家感觉很含糊,到底是谁的责任?女方有没有责任?她有没有在车厢内大声吵闹,影响到其他人,有没有先动手打人,或者说先去辱骂他人等等,都没有把事实说清楚。其实这个事情搞明白并不复杂,查一下监控啥都明白了。

退一万步讲,这个女乘客情绪确实过于激动,你也不能采取如此暴力的方式驱赶啊,这幸亏是到站了,要是在半道上,是不是要打开车门直接扔掉啊。

西安地铁官方的通报真的很不真诚,也很不体面,保安如此恶劣的行径,在他们那里,竟成了“站内工作人员和热心乘客对其劝阻并试图将她带离车厢”,乘客既然是“热心”的,站内工作人员当然也就成了“正义”的了。

整篇通报,丝毫看不出认错的态度,甚至像是在自我表扬。也就是说,保安的这种野蛮做法,在他们看来,居然“没毛病”,如果不是舆论汹汹、上级过问,很可能就不以为然、不了了之了。联想到他们之前给乘客一个创可贴,就让其反复摆拍,来表现他们的好人好事,我真是觉得,西安地铁是不是除了“骚操作”和“野蛮操作”,就不懂得该如何真心真诚地对待乘客?

央媒提出强烈质疑,拖拽女子保安,凭什么不违法?

拖拽女子的地铁保安竟丝毫没涉及违法问题,警方此次通报出来之后,连央视新闻都忍不住张嘴怒斥了呀,

今天,西安警方根据掌握的证据,通报了地铁事件的处理结果,通报称:乘车女子郭某和另一名男乘客陈某均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但情节轻微,根据规定,够不上治安处罚,只能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而拖拽女乘客的保安陈某某,因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不冷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所以责令其所属的安保公司将其停职,并依规内部处理。

说点什么好呢?此通报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还不如不报,因为除了浪费时间和流量看了一遍以外,仿佛再也找不到任何的警示意义了,

央视新闻也忍不住对此事。这个处理结果提出了三大质疑。

第一,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保安拖拽,并造成了大面积的身体裸露,而最终保安仅被停职,甚至连句道歉都没有的处罚结果,岂不是在纵容今后类似的粗暴行为的再次发生吗?

第二,既然认定女子属于情节轻微,那就说明了保安强行拖拽的行为是没有必要的举动,大家都知道,就算是正当防卫都会因为防卫过当而被追责,那请问保安这次不违法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是否每个人做出此类的行为都可以仅算作行为过激,而免于处罚。

第三,央视新闻特意强调说,终止舆论争议的唯一方法是理清事件的责任归属,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多一些合规合理,多一份温度担当,让公众看得懂,信得过,而不是这种各打50大板就草草了事的糊涂结局,对于央视新闻这种大义灭亲,大快人心的犀利点评,话不多说,只能双手点赞,你说对吗?

有没有犯罪法律说了算,但保安为何会简单粗暴?是因为他自己不知道。他为何不知道,是因为法律认知、管理培训没到位,甚至可能没有。从西安地铁到安保公司,都有责任,这句迟迟没来的道歉很有必要。不仅仅是对乘客的态度,更是自省在管理方面的严重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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