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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大妈砸锁抢学生足球场跳舞

小学生正在进行足球赛,大爷大妈砸锁闯进来跳舞!湖南株洲,一群小学生正在足球场踢比赛,围栏外,一名大爷锤子等工具砸锁,身后有数十人为他鼓掌叫好。这些人砸开锁后进入足球场内,在草地上结成群,导致比赛中断。据了解,足球场是几所小学的专用场地,但曾被人当做跳舞场地。砸锁的是一名58岁的曹姓男子。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已找到曹姓男子,他表示认识到错误,经过社区协调,当地一家单位安排了场地,供居民们夜间跳舞使用。

1、经常有人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句话我觉得过于偏颇了。但看了这个新闻,不得不承认,不管什么年龄段,总有些人的素质是比较低的。

2、虽然老人们跳广场舞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值得提倡的。因为这项运动既让老人们得到了锻炼,又让老人们有了交流的条件,实在是一项有益身心的活动。但是,任何活动都得讲究公德,不能违法。

这些老人为了跳广场舞,不惜破坏公共财产,干扰正常的公共活动,就是不讲公德,甚至违法的行为。

这名曹姓老人,公然砸锁,带领老人冲进正在比赛的场地,阻碍正常体育活动,属于典型的治安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应当对作为首要分子的曹姓老人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其他积极参与的老人,也可以进行现已的处罚。

有人可能说,不是一般不对老人进行处罚吗?

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执行拘留。

也就是说,可以对70周岁以上的老人处以拘留的处罚,但是不执行,这与不处罚是两个概念。

不过,这个事件里,曹姓老人只有58岁,不属于不执行拘留的范围,所以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以警示后来者,维护社会秩序。

3、年龄大了,希望更加尊重法律,遵守公德,做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而不是做一个让人无奈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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