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以来,因非洲猪瘟全国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都受到较大影响。而近期网上“非洲猪瘟疫”中试苗、进口苗等引起了广大关注,对此,农村农业部回应,网传中试苗、进口苗等为非法疫苗,对使用非法疫苗免疫接种的猪只,一经检测为阳性的,视为非洲猪瘟感染猪,要及时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虽然疫苗并未研发出来,但近日我国科研攻关非洲猪瘟疫苗取得重大突破,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非洲猪瘟疫苗最新消息:网传中试苗、进口苗等为非法疫苗,扑杀将不能获补助!
农业农村部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称,近期,网络上传播“多种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在国内部分地区养殖场(户)投入使用等消息,在生猪养殖行业引起关注。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未批准上市销售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市面上所谓“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都是非法疫苗,均应按假兽药处理。
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其免疫档案、用药记录、生产记录等进行仔细检查。要重点核查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法非洲猪瘟疫苗等行为,是否存在委托兽用疫苗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为其非法生产非洲猪瘟疫苗行为。一经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及证据,要立即调查处理,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切实做到速查速办,一查到底;对查清违法事实的,要依据《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农业农村部第97号公告)有关规定,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非洲猪瘟非法疫苗,既缺乏系统的试验研究,更没有经过科学、客观、严格的评审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无法保证,养殖场(户)使用非法疫苗对生猪进行免疫接种,不仅控制不了非洲猪瘟疫情,反而可能引起不可预知的副反应,甚至会造成病毒扩散,扩大病毒污染面,干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当前正值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时期,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向基层养殖场(户)广泛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帮助提高思想认识,切勿听信谣言、上当受骗,切勿放松生物安全防护措施,以免带来严重损失。对使用非法疫苗免疫接种的猪只,一经检测为阳性的,视为非洲猪瘟感染猪,要及时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
二、非洲猪瘟疫苗取得重大突破!
据人民日报消息,我国非洲猪瘟病毒科研攻关取得重要进展,科学家团队成功分离国内生猪生产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株,采用冷冻电镜单颗粒三维重构的方法首次解析了非洲猪瘟病毒全颗粒的三维结构,为防治非洲猪瘟的新型疫苗开发创造条件。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家猪、野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所有品种和年龄的猪均可感染,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2018年8月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通报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很快病毒传播到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造成超过千亿元的经济损失。
据介绍,该研究阐明了非洲猪瘟病毒独有的5层(外膜、衣壳、双层内膜、核心壳层和基因组)结构特征,包含3万余种蛋白亚基,组装成直径约为280纳米的球形颗粒,是目前解析近原子分辨率结构的最大病毒颗粒。同时,该研究新鉴定出非洲猪瘟病毒多种结构蛋白,阐述了结构蛋白复杂的排列方式和相互作用模式,提出了非洲猪瘟病毒可能的组装机制,为开发效果佳、安全性高的新型非洲猪瘟疫苗奠定了坚实基础。
所以,广大的养殖户千万不要去购买网上所说的“非洲猪瘟疫苗”,平时做好疫情的防控,发现异常要及时的像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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