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自今年10月启动健康扶贫“百日攻坚”行动以来,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各项指标完成良好。截至10月底,全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34729户、120290人,其中因病致贫8125户、29322人,因病致贫返贫占比达23.40%。
从2017年开始,全州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实现了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政府财政兜底资金“一站式”结算服务,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到位,巡回医疗、义诊活动、对口支援服务活动有效实现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目标;将原28个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病种扩大到40个病种,有效解决了原有的病种覆盖不全、部分贫困群众慢性病维持治疗保障未全覆盖的问题。针对性保障政策全面实施,到乡村两级门诊就诊免除一般诊疗费,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免基本医疗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最高报销9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升至70%-85%;由县级政府统筹省财政补助的人均6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进行兜底保障,确保个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且不超过本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由各级财政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购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全覆盖;充分发挥民政医疗救助作用,由各县市统筹省级财政人均10元补助经费,对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费用,由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到90%;兜底保障惠及民生,对个人住院(含年内多次)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费用,由各县市统筹省级财政人均60元补助经费,补偿到90%。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为1.98%,人均自付122.8元。
目前,全州12县市共建有县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3个,医疗机构实有床位13229张,人床比为3.69,达标率100%;110个乡镇建有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110个,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100%达标;1093个行政村建有标准化村卫生室1084个,达标率99.17%。编制乡村医生3620人,人员配比为1.23。
同时,按照《贫困地区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消毒实施方法》的规定,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管理和消毒的技术指导,实现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100%。今年,12县市共对351个贫困村监测水样1572份,合格率为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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