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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发布,饮用水源要划定保护区!(

经国务院同意,由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发布实施。他说,除了两部门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唱主角”外,发改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财政部等国务院多个部门均承担了《计划》的实施任务。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发布,饮用水源要划定保护区!(附解读)

《计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有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等一系列目标。

目前距离落实《计划》提出的目标已不足3年时间,苏克敬说,为了确保《计划》提出的目标能够按时实现,两部要求今年年底各省要出台实施方案。

苏克敬指出,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问责。

农村饮用水源要划定保护区

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计划》指出,这些都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因此,要将这些问题纳入首先需要解决的范围。

苏克敬说,围绕这些问题,《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行动目标。其中,就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计划》提出,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同时,还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以及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计划》要求,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要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力争实现九成垃圾得到治理

在我国农村垃圾问题存在由来已久。对此,《计划》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苏克敬说,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计划》还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2019年底前,要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同时,《计划》还对农村污水处理提出要求,“到2020年,确保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计划》明确,各省要加快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先整治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环渤海区域及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

此外,《计划》还提出,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对于养殖业、种植业污染问题,《计划》也提出行动目标。

据苏克敬介绍,根据《计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同时还要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到2019年,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到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李波告诉媒体,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他说,农业农村部将牵头完成这项工作。

对于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计划》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农村污染整治纳入考核范围

针对《计划》提出的一系列目标,苏克敬说,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他透露,根据《计划》,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要湖泊、重要河口、重要海湾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海洋、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和海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沿海农业面源污染。

就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苏克敬指出,将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计划》提出,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作为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施攻坚行动,让农业更绿、农村更美——解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这意味我国全面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攻坚。如何推动农业更绿色、农村更美丽?记者8日采访了两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目标更明确,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介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基础薄弱,是一项长期任务。攻坚战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坚持优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

具体内容为:“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他说,围绕这几个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等5方面的主要任务。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农村处负责人表示,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农业更绿色,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防治农业污染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李波介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我国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37.8%,农药利用率为38.8%,化肥农药零增长提前三年实现。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农村能源和有机肥为主要方向的资源化利用产业日益壮大。秸秆农用为主、多元发展的利用格局基本形成,农膜回收体系和能力不断加强。

他说,下一步要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他表示,着力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控。通过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加快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加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力度,稳定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统筹推进品种节水、结构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和制度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要推进养殖布局优化和清洁生产,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同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深入推进秸秆、农膜资源化。聚焦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三大利用方向”,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范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整县推进秸秆处理利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同时,要推动出台农膜回收管理办法。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试点,地膜回收责任由使用者转到生产者,农民由买产品转为买服务,推动将地膜回收与地膜使用成本联动。

农村更美丽,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苏克敬说,农村饮水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获得感,当前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滞后,迫切需要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具体任务包括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李波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行动计划聚焦当前影响农业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等内容作为攻坚任务,细化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的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的整治措施。

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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