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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订正!订正原因是什么?附订正官方最新数据!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有关注我国疫情最新情况吧,今日上午武汉调整确诊病亡人员数据,接着湖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订正。那订正原因是什么呢?订正官方最新数据。为大家整理官方最新数据如下:


湖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订正!订正原因是什么?附官方最新数据!

湖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订正!订正原因是什么?

2020年4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进行了通报。出现以上数据差异的原因:

1.一是疫情早期病人激增,导致医疗资源挤兑,收治能力严重不足,有些患者没有入院治疗,在家中病亡。

2.二是在救治高峰期,医院超负荷运转,医务人员忙于救治,客观上存在迟报、漏报和误报现象。

3.三是由于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快速增加,既有部属、省属、市属和区属医院,也有企业、民营医院和方舱医院等,少数医疗机构未能及时与大疫情网对接、报送信息。四是有些死亡病例信息登记不全,存在重报、误报情况。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和最普遍的愿望。疫情数据的背后是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也是政府的公信力。及时订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不仅有利于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同时也是对社会关切的回应,更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


湖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订正!订正原因是什么?附官方最新数据!

湖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订正官方最新数据!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以及武汉市卫生健康委上报的疫情数据,依法订正湖北省截至2020年4月16日24时的疫情数据如下:

2020年4月16日0—24时,湖北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病例。

全省新增病亡0例。

全省新增出院17例,其中:武汉市17例。

截至2020年4月16日24时,湖北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128例(武汉市核增325例),其中:武汉市50333例(核增325例)、孝感市3518例、黄冈市2907例、荆州市1580例、鄂州市1394例、随州市1307例、襄阳市1175例、黄石市1015例、宜昌市931例、荆门市928例、咸宁市836例、十堰市672例、仙桃市575例、天门市496例、恩施州252例、潜江市198例、神农架林区11例。

湖北省累计治愈出院63487例(武汉市核减965例),其中:武汉市46335例(核减965例)、孝感市3389例、黄冈市2782例、荆州市1528例、鄂州市1335例、随州市1262例、襄阳市1135例、黄石市976例、宜昌市894例、荆门市887例、咸宁市821例、十堰市664例、仙桃市553例、天门市481例、恩施州245例、潜江市189例、神农架林区11例。

全省累计病亡4512例(武汉市核增1290例),其中:武汉市3869例(核增1290例)、孝感市129例、黄冈市125例、鄂州市59例、荆州市52例、随州市45例、荆门市41例、襄阳市40例、黄石市39例、宜昌市37例、仙桃市22例、咸宁市15例、天门市15例、潜江市9例、十堰市8例、恩施州7例、神农架林区0例。

目前仍在院治疗129例,其中:重症15例、危重症17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现有疑似病例数为0,当日新增数为0,当日排除0人,集中隔离人数为0。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280847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1994人。

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2例,转确诊0例,解除隔离42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10例。


湖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订正!订正原因是什么?附官方最新数据!

2020年4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进行了通报。当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回答了有关问题

一、为什么要对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进行订正?

答: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武汉市作为全国疫情防控决战决胜的主战场,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具体指挥下,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目前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离汉通道已解除管控,为全面详细开展疫情数据核查订正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对涉及确诊、死亡等疫情信息,均应及时报告,并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予以发布。疫情早期,由于收治能力不足、少数医疗机构未能及时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对接,医院超负荷运转,医务人员忙于救治,客观上存在迟报、漏报、误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数据订正制度”、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数据比对校核与补报制度”等规定,须对全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予以订正。

二、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的订正工作,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逝者负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主动进行订正。2020年3月下旬,专门成立涉疫大数据与流行病学调查组,从市卫健、疾控、公安、民政、司法、统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专班,线上充分利用市疫情防控大数据信息系统、市殡葬信息系统、市医政医管新冠肺炎信息系统和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系统,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死亡病例进行线上比对、去重、补全;线下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对所有涉疫地点数据进行全采集,包括发热门诊、医院、方舱、隔离点、涉疫社区,以及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管辖的监所、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对所有病例个人信息全采集,通过医疗机构、街道社区、基层派出所、患者所在单位及家属,逐人排查核对,确保每一个病例准确无误,每一个数据客观真实。

三、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订正后,数据有什么变化?

答:截至4月16日24时,原对外公布我市确诊病例为50008例,因部分患者曾跨区就诊、到多家医院就诊,导致重复报卡的217例应核减;因迟报漏报未及时公布的既往病例542例应核增,实际累计确诊病例应订正为50333例。

四、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后,数据有什么变化?

答:截至4月16日24时,原对外公布我市确诊死亡病例为2579例,其中重复报卡的确诊病例、不是新冠肺炎的其他病例共164例应核减;未住院死亡未能上报疾控信息系统,以及部分医疗机构迟报漏报的确诊病例共1454例应核增,实际累计确诊病例死亡数应订正为3869例。

五、对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进行订正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和最普遍的愿望。疫情数据的背后是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也是政府的公信力。及时订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不仅有利于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同时也是对社会关切的回应,更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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