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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回应收1元包装费

达达搜了解到,关于永辉超市回应收1元包装费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现在大家在超市购物的时候购物袋一般都是收取了费用,但是很快大家也注意到在一个平台上下单也是要收取包装费就受到大家的疑惑,对此永辉超市回应收1元包装费,那么永辉超市发致歉声明是怎么说的,接下来大家就随达达搜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永辉超市回应收1元包装费

8月10日凌晨,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公司高度重视“永辉生活小程序收取1元包装费”的问题,对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及其引发的社会关注,表示诚挚歉意。对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永辉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问题发生后,公司业务及技术部门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后续将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积极配合监管要求,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近日,据上海市市场监管网站消息,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其运营维护的微信小程序“YH永辉生活+”中,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共201480单,违法所得8059.2元,被没收和罚款共计3.2万余元。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永辉云创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永辉超市: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

永辉超市表示,对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永辉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问题发生后,公司业务及技术部门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后续将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积极配合监管要求,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公开资料显示,永辉云创为永辉超市2015年6月内部孵化的新零售业务平台,由公司创始人两兄弟中的哥哥张轩宁亲自挂帅,旗下业务形态包括超级物种、永辉生活、永辉到家等。

在不少网友看来,超市收取包装费可以理解,但不能接受对网购商品的过度包装。

有网友在评论中认为,网购后以包装费等各种名义加价的情况应该得到遏制。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包装质量很好甚至可循环利用,能理解适当收费;如果包装的质量很差也要收费则不可接受。“消费者可以不买,或自己带包装;商家明确标注包装收费,比附加到商品上更利于消费者”。

律师:收取1元打包费不合理

记者先后采访了5位在外卖平台点过多次奶茶的成都市民,大家看法也不尽相同。有2位市民表示,外卖商家应该保证货品完好,即便提供保温袋,也不应该额外收取包装费;另外2位表示能接受可反复利用的包装袋收费的场景,但不接受与实体店免费打包带走的塑料袋收费;剩下1位认为,消费者在消费时,网络订单上已经明确显示有打包费,因此不存在强制消费或欺诈性消费。“你可以选择不在此家店铺或品牌消费。”他说。

“奶茶和一日三餐等食品不一样的是,食品如果到店消费,商家就不需要额外提供一次性包装盒,但如果是商家本身就要提供包装盒的奶茶,如果到店消费和外卖消费所提供的餐具没有产生差别,那么这一元钱收的是不合理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放认为,虽然消费者支付的一元钱不多,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购买的服务或商品应该是支付的对价,即购买的服务或商品应该与支付的金额对等。因此,如果没有产生和实体店免费打包有差别化的包装,相当于消费者花费一元购买的东西,没有得到对应的商品或服务。

她说,面对此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提出异议:既然额外收取一元打包费,为何没有相应服务。消费者也有理由要求取消这笔不该产生的费用。

另一方面,从商家角度来看,韩放认为,如果商家认为在外卖消费场景中额外产生了成本负担,商家可以将该笔成本设计成如配送费一类的消费栏目,而不应是没有产生对应服务的打包费。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持相同看法,在他看来,外卖平台商家提供打包服务也是应尽的服务内容之一,本不应该再额外收取打包费用。但由于现在餐饮类的经营定价已不纳入价格法的管理中,而是遵循市场定价,因此,奶茶外送包装收费属于市场行为,不受行政规章约束。

“消费者通过网络下单页面可看到包装费一栏消费,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并不存在欺诈或强制性消费。”但他强调,奶茶外卖收取一元包装费与此前网友关注的“快递柜收取1元打赏费”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一种商家巧设名目的收费项目”。

他呼吁,可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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