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达达搜了解到,关于警方通报男孩被体罚致头皮骨分离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老师是教人育人者,身上有着很重的责任,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好老师奉献自己,可是也会有一些老师会师德败坏,甚至会出现殴打学生的状况,3月5日,在河南平顶山一名男孩讲小话被老师拖拽到了讲台上罚站,事后孩子头部异常肿胀,被查出头皮头骨分离,这一事件官方有了最新回应,下面就跟随达达搜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警方通报男孩被体罚致头皮骨分离。
警方通报男孩被体罚致头皮骨分离
平顶山市卫东公安分局5月7日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9日上午9时许,我局接到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三年级学生苑某某的母亲苑某报案称:“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伤”。我局及时受理案件,并迅速组织警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鉴定,苑某某伤情为轻伤,我局依法对常某(男,52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新华路小学教师)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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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孩被体罚致头皮头骨分离!涉事老师已被刑拘
因上课时“讲小话”,9岁的小圆(化名)被老师拖拽头发到讲台罚站,事后孩子头部异常肿胀,被查出头皮头骨分离。
住院22天,经历7次穿刺治疗,期间小圆的抽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如今,孩子头部的伤势虽已有所好转,但心中的阴影仍挥之不去。
平顶山公安局卫东分局于5月1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小圆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目前,嫌疑人常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5日,小圆的母亲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涉事老师常某一直正常上课,直到17天后才被停课。此前,涉事老师曾找到她,表示可以赔偿,但对方提出的三个条件让她难以接受。
上课讲话被老师猛拽头发
5月5日上午10时许,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的儿子小圆今年9岁,在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上三年级。3月5日下午,在学校信息技术课上,因为“讲小话”,小圆被授课的常老师揪着头发,从最后一排座位上,拖拽到了讲台上罚站。当时,包括小圆在内,被罚的总共有三人,但其他两名同学并未受伤。
“我儿子头发比较短,老师揪头发时他下意识后退了,老师以为他在反抗,就又使劲拽着头发,把我儿子拽上了讲台。”苑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当晚回家后,孩子的表现十分反常,不停地说头疼、难受,晚上孩子的头皮就出现了肿胀的情况,肿得像鸡蛋那么大,摸上去软软的,“平时孩子都是一个人睡觉,那天我们陪着才入睡。”
事发后第二天,苑女士向小圆的班主任询问此事,对方承认“揪头发到讲台罚站”的情况属实,并称当时可能老师用的劲比较大。
让苑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休息了两天后,孩子的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头部肿胀反而变得更加严重。3月7日上午,苑女士带着小圆前往医院检查,诊断为皮下血肿。3月8日,小圆住进了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头皮头骨分离住院22天
就在小圆入院治疗当天,苑女士第一次与涉事的常老师进行了沟通。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虽然孩子的治疗费用都是由涉事老师支付的,对方也表达了后悔自责的态度,但孩子的伤情超出想象,她无法原谅对方。
一份由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小圆被诊断为帽状腱膜下血肿,共计做了7次穿刺治疗,总抽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3月29日,小圆办理了出院手续。
通过苑女士提供的一段视频,极目新闻记者看到,一名医生手持针管,正在为小圆做穿刺抽血,很快医生手中的针管便抽满了血,期间在家长怀中的小圆则不断哭泣。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帽状腱膜下血肿,小圆的头皮和头骨分离了,在多次进行抽血治疗后,孩子一度贫血,为此还输了400多毫升的血。
3月29日,考虑到孩子无需再做穿刺治疗,她便申请出院带着孩子回家休养。如今,事发已近两个月,孩子的头皮仍不时疼痛。
比起身体上的创伤,更让苑女士担心的,是孩子对于学校已经产生了恐惧和抵触的情绪。苑女士说,小圆是家中独子,从小到大,家人都十分宠爱他,孩子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也一直是名列前茅的,此前孩子从未遇上过那样的暴力事件。目前,因为治疗需要,孩子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上课,她决定等孩子彻底康复之后,再复读三年级的课程,“孩子的意愿是想转校,换个环境。”
家长称对方曾想
以经济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
自小圆出事以来,涉事的常老师一直在正常上课,直到出事后17天才被停课,这让苑女士难以接受。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学校第一时间向他们道了歉,并且老师和学校领导也多次上门看望了孩子。但关于责任划分,学校认为系老师的个人行为,是师德问题,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一直到3月25日,学校才对涉事老师做了停课处理。”
小圆出院后,苑女士在警方的帮助下,拿着小圆的病例做了司法鉴定。4月中旬,小圆的司法鉴定结果出炉,显示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此后,在警方的协调下,她和涉事老师以及校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并没有达成一致。
4月26日,涉事老师再次找到苑女士,想要以经济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并出具了一份协议书。
通过苑女士提供的电子版协议书,极目新闻记者看到,涉事老师常某提出,由于一次性支付的赔偿费用,是为了让其免于受到刑事处罚,因此赔偿款应由第三方暂时保存。等到常某确认其不受到刑事处罚时,再完成支付。在上述协议签订后,苑女士不得再因此事向常某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已宣传内容及时撤回等。同时,小圆今后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与常某无关。
除此之外,协议还提到,如果苑女士一方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但司法机关仍然追究常某刑事责任,那么苑女士一方需退还全部赔偿款项。并称,如果苑女士违反上述协议,有权要求苑女士一方进行双倍赔偿。
苑女士说,作为一个母亲,当时看到那份协议时她气愤不已,当场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她希望涉事老师能够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涉事老师已被警方刑拘
5月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并将该通知书送到了涉事老师常某手中。当天,嫌疑人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4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涉事学校一名张姓副校长,对方听到记者询问此事后,便迅速挂断了电话。随后,极目新闻记者通过短信方式联系该副校长,截至发稿前也未获回复。
此前,该副校长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称,此事学校已经对涉事老师作出处理,并汇报到教育局,正在等教育局的处理结果。同时,学生家长已经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至于学校对涉事老师的具体处理结果,该副校长称不便透露。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卫东区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待请示领导后再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未收到回复。
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办案民警,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在上述事件中,常某的行为是典型的职务行为,学校和常某都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责任。同时,小圆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老师体罚学生的具体表现
体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行为。
体罚学生的老师是该受到处分,老师的体罚不仅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的伤害,更有可能造成学生心灵的创伤。身体的伤害尚能治愈,心灵的创伤则很难治愈。老师不能打着教育的幌子来对学生进行体罚,这是违法的事情,视情节严重,老师还有可能进行法律的制裁。不论你是学生还是学生的家长,遇到这种权益被侵犯的事情,不要害怕和慌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以及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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