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达达搜了解到,关于2021年借贷新规定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人都有比较困难需要用钱的时候,如果自己手上没有钱的话,可能需要去借钱,可是市面上有很多借贷平台,借款利率还非常高,国家对于这些借贷严格监管,下面就跟随达达搜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21年借贷新规定,2021年借贷年利率多少合法,2021年借款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
2021年借贷新规定
1、年利率超过36%的高利贷
借钱都是要支付利息的,这样平台才愿意借钱给你。国家明确规定,贷款年利息不得超过24%。贷款利息不超过24%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期限内还清本息。但是,如果年息超过24%,低于36%,则处于“不保不退”阶段。借款人只需偿还24%的利息,而如果已经按照约定还款的话,那出借人也是无需归还的。
但如果贷款年利率超过36%,就是“高利贷”。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已支付利息的,可以依法向贷款人追偿多支付的利息。
2、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有三年保护期。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可能就是坏账了,资金可能无法收回。
3、欠款是夫妻单方所欠债务,另一方不需要还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借款另一方时候追认,以及一方为家庭生活所借的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才是共同债务。除此以外都不是共同债务。既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还了。
在日程生活中,可能一方配偶会欠下巨额债务,但是另一方是不知情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配偶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4、债务是信息被盗的贷款
现在大部分人都在社交平台有注册,有些平台会将这些人的身份信息拿来出售,可能会拿这些个人信息去金融平台注册借钱等,遇到这种情况的话,个人是不需要偿还借款的,应该报警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制裁。
5、套路贷
“套路贷”是指违法违规的贷款机构,从这些机构借钱不受法律保护。很多套路贷都是实施各种措施来拆东墙补西墙,让人们借得越来越多。对于这一现象,国家已经明确,违背借款人意愿形成的债务不能偿还。
6、砍头息形成的债务。
什么叫砍头息?就是这类借款往往在借款时,会事先扣除一部分贷款作为手续费,比如你从金融平台借款1万元,但是需要扣除2000元手续费,实际上获得8000元。在还款时他们还是按照1万元计算利息。法律规定,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需要偿还利息和本金8000元,而不是偿还1万元。那扣除的2000元既不还本金(因为你就没有借到这2000元),也不得计算利息(没有借到自然不能算利息)。
7、向无民事行为人借款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偿还能力。未经监护人同意向未成年人贷款的,或者向精神病人贷款的,法律不予承认。
《民法典》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84章1260条,从你的出生、读书、工作、买房、买车、结婚、生儿育女、分家析产、安享晚年,从生到死所经历的事情,全都被这本法典既约束着,也保护着。
2021年借贷年利率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到目前为止共经历了3个版本,分别为2015年版,2020年8月版,2020年12月最新版(即前面提到的最新版,为现行有效版本)。
2020年8月版和2020年12月最新版都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当前为3.85%*4=15.4%)。
而根据2015年版,民间借贷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为年化24%。
关于民间借贷最新规定适用的时间范围,明确为“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那么问题来了,各个时间段(包括旧债)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到底是多少?受不受最新民间借贷规定的影响?具体如何影响?
我们分别来看:
1.2020年8月20日前法院已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包括已受理的一审及后续的二审、再审案件),仍适用2015年版规定利率最高可为年化24%。
2.2020年8月20日后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不包括2020年8月20日前受理的一审后续可能的二审、再审案件),且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分段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最高按年化24%(2015年版规定)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最高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目前为3.85%×4=15.4%)计算。
3.2020年8月20日后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同上,不包括2020年8月20日前受理的一审后续可能的二审、再审案件),且民间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目前为3.85%×4=15.4%)。
另外需注意的是,民间借贷规定规制的范围都是“民间”借贷,“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像银行等放贷不当然适用该规定。
此外,2020年8月版民间借贷规定放宽了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2020年12月最新版对2020年8月版相关内容未作变更)(具体内容可参见2020年11月13日文章《民间借贷新规出台后,认定借款合同成立及无效有哪些新变化?》),如果按这两版规定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自无适用前面第2或第3点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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