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达达搜了解到,关于大学生网购被骗寻反诈专线又被骗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现在的人网购的频率也是越来越高了,但是各种网络诈骗也是不断的出现在大家生活中,很多人不太清楚这些套路很容易被骗,近日一则大学生网购被骗寻反诈专线又被骗的报道引起了大家的热议,那么网购被骗了该怎么办,接下来大家就随达达搜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大学生网购被骗寻反诈专线又被骗
四川农业大学大四女生刘某在小红书网购被骗2609元后,她不选择报警而是上网搜寻反诈专线帮忙找回损失,不料再被骗12000元。两次被骗后,刘某向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公平派出所报案。
4月7日,公平派出所用诙谐、口语化的语言在川农发布此案的警情通报,引发网友关注。
据报道,公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的确在四川农业大学发了这样的警情通报。通报是发在校园里给学生看的,受众是学生,所以用了口语化的语言。
通报详细讲述了刘某两次被骗的过程:1、刘某浏览小红书,看到一个卖东西的人,就添加了对方微信。对方称购物可以抽奖,其遂花了636元购物。接着对方以系统检测到她微信存在风控异常,让其在微信里面预留200元,结果又向对方转账1973元。
2、刘某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上网搜索了一个反诈专线的微信,对方发来可疑链接,刘某点击下载;对方无理由让刘某转账12000元,刘某马上转账了;之后联系不上对方,刘某遂报警。
最终,刘某被骗了14609元。
警方提醒,购物请使用正规平台,不要给陌生人转账!
如果网民听到类似的话术,一定要提高警惕。
一、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XX币躺着也能赚大钱
早在2017年,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和相关交易所就被监管叫停,但随着近期国家明确提出对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行骗,推出各种所谓“币”、“链”类高收益科技投资项目,实际是蹭政策热点的诈骗、传销、非法集资活动。
二、您的信用额度不够,需要刷流水,请缴纳现金证明还款能力
骗子通过贷款广告吸引受害者,等受害人入套后,会以银行记录不好、流水账不足、没有还款能力证明等,提出要预存占贷款额度一定比例的现金到个人银行卡。只要你肯转钱,骗子总有各种理由,直到你发现自己被骗。
三、某金融服务已经被国家下架,需要您配合注销信贷账户,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
骗子冒充网贷平台客服,以网贷账号不注销会影响征信记录为由联系受害人,要求受害人注销账号,并以注销账号需要先贷款,有了流水才能注销为由,要求受害人贷款,并将贷得款项直接转入骗子账户。
四、亲爱的,我有个发大财的机会
这是交友诈骗(杀猪盘)的惯用伎俩。骗子与受害人网恋后,会与受害人分享发财机会,比如说自己是做IT的,发现了某金融平台的漏洞可以套利。骗子还会为这一违法行为披上伪装,劝受害人为了双方未来生活、家庭幸福考虑,以打消受害人疑虑。等受害人入套,就会人财两空。
五、您的ETC审核流程还未完成,请点击以下链接尽快完成
随着各地ETC政策的出台,各地银行纷纷加大落实力度。骗子瞧准了这一潮流,借机编织“ETC诈骗”。通过伪装的电话号码发送二次认证、审核未完成等信息,诱导受害人上钩。
六、加微信,躺着都能赚钱
如果有人在网上留微信号,还打着“网赚”的幌子现身说法,你可要小心了。骗子们只说能赚大钱,却对所谓的“网赚”方式大卖关子,目的就是吸引你加微信。等你加了,可能就会被骗子拉进群,被花言巧语的“托”骗入投资或者网络赌博陷阱。
七、回馈粉丝,给我发红包,我三倍返还
这是最新的中奖返利类诈骗。骗子会利用一些具有一定粉丝量的社交平台账号,发布回馈粉丝活动,实际是简单直接的红包返利活动。在返利过程中,受害人会以加钱提高档位或者以转错、手续费、激活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再转账,直至骗局败露,受害人被拉黑。
八、办理各类职称证书,不用考试直接拿证
这是一种虚假办证类诈骗惯用话术。骗子声称不用培训和考试,只要交钱,就能买到各类职称、学历等证件。为打消你的疑虑,骗子还会保证“免考办真证,可以官方网站查询”。实际上,骗子会将办证网民身份信息录入虚假网站,以备办证网民验证查询。
九、免费送,活动真实有效
免费送是骗局常见话术。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公众号、朋友圈中,骗子以各种五花八门的理由免费送手机、耳机、公交卡、书籍、手环等。看宣传说明,这些产品都高大上,甚至有苹果手机、Beats耳机、索尼相机,且下单后会支付运费。但是,收到产品后,你会发现实物与宣传相差悬殊,价值远低于运费。通过这一骗术,骗子可以轻松赚取运费差价,也有骗子以包装费和手续费为由让你先交钱。
十、招聘短视频平台点赞员
这是传统电商平台“兼职刷单”诈骗的变体。骗子把阵地从电商平台转移到了短视频软件中。在这类诈骗中,骗子会让受骗者试做一单赚取收益,等受骗者放松警惕后,再要求其“开通工作后台”,“暂时垫钱”买某软件的VIP激活码,并以“后续没有任何费用”诱惑受骗者。
网购被骗了该怎么办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找网站索赔
现在购物网站繁多,其中很多网站只是提供一个平台采取第三方入驻的方式,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对于店家的真实性往往疏于管理而导致了消费者在网购中权益受到损害后,如果店家消失无踪或者无法联系,使得消费者无法正常维权。新消法对此进行了规定。《新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用好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网购不存在实体店购物的直观性,消费者只能通过图片、店家介绍以及参考别的消费者的过往评价作为参考,在收到货物之后,很可能与自己的想象有很大的差别。这个时候消费者们就要用好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反悔权了。一旦发现收到的实物和网页描述相差太大,消费者就可以直接要求退货,大大节省维权的精力和成本。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作为网络购物交易的一方,也要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购物过程中尽量降低风险。比如,在购买商品选择商铺的时候,仔细了解店铺等级及相关信息;对于商品全面了解性能;可以在实体店铺中看到实物后,再上网搜索进行购买;在支付货款的时候,应注意交易安全,平时不乱开网页,多进行杀毒。如果遇到网络购物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店家欺诈可索3倍赔偿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现如今由于监管缺陷,电商平台诈骗份子众多,即使被揭穿,其也只同意退货,而不承担其他赔偿;《新消法》加大了欺诈情形下的赔偿力度,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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