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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

达达搜了解到,关于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最近这段时间以来,长沙货拉拉女生跳车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大家最疑惑的是女生到底为什么跳车,而涉事司机是不是导致女生跳车的主要原因呢?据最新爆料称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并且孩子年纪也很大了,这一爆料引发网友猜测不断,那么究竟怎么回事呢?大家跟着达达搜小编一起去详细了解一下。

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

湖南长沙23岁女孩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4日,司机周某某的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做货拉拉司机之前,周某某曾经开过饭店、当过厨师,在长沙有两套房子。

周某某的父亲介绍,周某某初中学历,之前开过餐馆。其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2013年左右,周某某在长沙市高新区的一个小区内开过一家面积七八十平方米的饭店,主要做家常菜。之后,因为饭店位置不佳,客流量较少,周某某于2016年左右,将饭店关闭。此后,周某某在饭店做过专职厨师,后来又做货拉拉的司机。

2016年,一位商店老板从周某某手上将门店转租过来,“当时他买了辆小轿车,还买了套新房,房子也装得差不多了,就直接走了。”其告诉新京报记者,周某某还有个孩子,“小孩都挺大了。”

新京报记者来到周某某原饭店,一附近居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周某某开店期间,由本人担任厨师,“他自己炒菜,后来生意可能慢慢淡了。”

上述邻居透露,周某某家里的经济条件不错,“他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孩子。他微信头像的照片是他老婆和孩子。周某某在长沙有两套房子,一辆车。”

这名邻居称,去年自己还与周某某碰过面,当时周某某自称正在当货拉拉的司机,买了一辆面包车,“送货的工作收入不错,但是不稳定。”

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23岁女生车莎莎在与货拉拉司机周某某搬家途中跳车,随后被送医抢救。2月10日,车莎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一名自称车莎莎弟弟的网友曾在微博上表示,2月11日,家属从民事协商会上了解到货拉拉司机周某某的笔录信息,即车莎莎因为搬家行车路线三次偏航而选择跳窗。

2月23日晚,红网发布消息称,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2月23日,湖南长沙23岁女孩车莎莎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货拉拉发布声明称,经过与家属的沟通,已经取得女孩家属的原谅,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同时,货拉拉将积极推进对平台问题的整改。

车莎莎的叔叔秦先生说,目前家人希望回归平静。

交通运输部对货拉拉一女生跳车事件进行回应

25日,交通运输部对近期货拉拉一女生跳车事件进行回应。交通运输部表示,无论是传统道路货运物流企业,还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成长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抑或是涉足到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应当牢牢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子,打着互联网的牌子走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发展路子,必须处置好安全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举措,持续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和服务质量。

“货拉拉”跳车女孩之死,该向谁追责?

人做任何事,都是有动机的。女孩也知道从正在行驶的车上跳下去,会有巨大的危险,那么是什么动机促使她这样做的呢?在女孩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留在车上的危险,比跳车的危险还要大。两害相权取其轻,跳车以为能紧急避险,结果葬送了自己花季的生命。

假设我们是当时的女孩,设想一下:冬天的晚上9点半,自己一个人坐在陌生的货车上,司机没有跟自己商量就偏离原定的路线很远,途经一大片漆黑荒凉的科技园区,自己反复要求司机返回原定路线或者停车让自己下车,司机不仅不同意还态度粗暴地继续行驶,女孩脑中很可能浮现出以前看过的年轻女子乘坐滴滴专车被先奸后杀的新闻画面,于是决定冒险跳车。

插一句,从正在行驶的车上跳下,是非常危险的,不是电影里演的那样,有资料显示,跳车时速超过20公里就能把人摔死。

肇事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但是大家不要忘了,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目前来看是严重缺乏证据的。没有证据能证明双方有过什么对话?是否有肢体冲突?司机有没有对女孩进行人身威胁?是否在为强奸、抢劫甚至杀人在做犯罪准备?没有车内录音,没有聊天记录,甚至连道路上的监控录像都没有,司机本人也仅承认双方对于行驶路线偏航一事发生过争执而已。虽然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但是检察院审查是否要对他采取更加严厉的强制措施,就是批准逮捕,目前来看还是有疑问的,有待进一步观察。

说完了刑事说民事,这起事件追根问底,还是行驶路线偏航引起的,具体参见图:

绿色是APP系统原定的行驶路线,可以看出途经住宅小区、学校等;红色是实际行驶路线,女孩坠车地点周边全是大片的科技园区,这些地方到了晚上9点多除了个别门卫以外基本是没有人的,马路上车辆行人也很少,加之司机态度粗暴拒绝停车,由此引发了女孩强烈的不安全感乃至感觉受到现实、紧迫的人身威胁,不管这种人身威胁是否会变成现实危险,但此情此景,是非常可以理解的。

根据我的分析,未来“货拉拉”公司和这名司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对女孩家属进行经济赔偿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根据我国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对于共同侵权行为,是要在各名侵权者之间划分责任的,那么货拉拉公司和司机之间,应该怎么划分呢?让我们来大胆推断一下。

先说货拉拉。其实不仅是货拉拉,滴滴等公共交通运输平台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就是预设行驶路线和实际路线不一致,实务中怎么操作和解决的问题。

乘客作为交易一方,在APP里面下订单的时候,平台通过收集数据和算法,也就是自动化决策,会跳出车辆和司机信息、距离远近、行驶路线和预估车费等基本信息,也就是类似交通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乘客上车并开始计算里程,就是双方都达成一致,开始履行合同,行驶路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不仅关系到车费的计算,对于晚上9点多单身出门的女孩子来说,也同样关系到自己的人身安全。

因此,司机变更行驶路线,特别是如图所示的,两条路线几乎没有重合,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路线,就等于变更了合同实质性内容,应该在事先征求女孩的同意,才能从另外一条司机自选的路线行驶。对于这么重要的合同内容的变更,平台在产品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如何处理和解决可能带来的争端,没有为这一环节制定规则,也没有后台监管,完全放任司机与乘客自行解决。

要知道,乘客在APP里面下订单,是与运营平台的企业签订了交通运输合同,而平台或者企业与司机之间是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合同的双方是平台和乘客,而不是司机和乘客,因此,对于偏航这一普遍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货拉拉平台一方,绝不仅仅是公告中所说的,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而是在这个重要交易环节中,产品设计出现了疏漏,直接导致了司机和乘客的纠纷,放到当时的特殊环境下,矛盾激化,又没有对应的解决方案,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以一条鲜活的生命作为了代价,作为承担公共交通运输的企业,不仅要考虑自身盈利,更加应该考虑到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应该要深思。

所以,我认为如果判定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话,货拉拉平台要占到一半左右,其他部分才是司机的。

我去年处理过滴滴平台举报专车司机集体诈骗的刑事案件。有些人利用了滴滴平台与高德地图之间的一个协议漏洞,使用叫做“定位精灵”的软件,虚拟行程。比方说,直线距离只有3公里的路程,坐在那里纹丝不动虚假跑车,可以跑出500公里的订单,司机就可以赚取平台的佣金,最后都被以诈骗罪判了刑。

要说的是,远远不止一个司机这么干,干了好几个月,才被平台发现,报了案。说明什么,说明监管也好,预警也罢,我们的社会生活在日新月异,在巨变,结合这次货拉拉女孩之死的悲剧事件,真的觉得对于广泛提供服务的电商平台来说,怎样严格要求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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