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达达搜了解到,关于2021优抚对象抚恤标准一览表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现在已经进入2021年2月份,临近过年不少地区都已经下发优抚对象抚恤金,那么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呢?2021优抚对象抚恤上调标准出来了吗?下面就跟达达搜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2021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吧!
2021优抚对象抚恤标准一览表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7月29日消息,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具体上调标准以你每月实际工资再按照10%的标准提高,比如2019年是5000元一个月,提高10%之后,用5000+5000×10%=5500元。也就是说从2020年8月1日起,你的优抚标准上涨了500元。
(一)2021年浙江优抚标准
1.有工作单位(含有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按2020年国家标准执行;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在当地2019年残疾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增加。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在当地2019年标准的基础上, 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800元、2400元、2260元。
3.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在当地2019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 每人每年增加2760元。
4.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在当地2019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 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在2019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 每人每月增加50元。
6.对生活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在2019年标准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 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按每人每月90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
7.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在2019年标准基础上, 每人每月增加50元。
8.对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45元标准发给老年生活补助。
(二)2021年安徽优抚标准
1.在乡复员军人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中央财政承担24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6元。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460元。
3.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80元。
4.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2021年山东优抚标准
1.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700元。
2.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700元。
3.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达到每人每月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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