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达达搜了解到,关于长郡中学教师涉强制猥亵罪已被刑拘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老师本来应该是教书育人的传播者,在学生的三观建设上也起到了引领的作用,但近日长郡中学事件却让人无比气愤,据了解长郡中学教师涉强制猥亵罪已被刑拘,下面就跟达达搜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长郡中学教师涉强制猥亵罪已被刑拘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8月18日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传“长郡中学老师涉嫌猥亵女学生”情况,成立专案组,段某某被刑拘。
另据@文郡洋沙湖中学 微博8月17日消息,网传“长郡中学涉嫌猥亵学生”的段某某,其在文郡洋沙湖中学高一年级代课3个月,学期结束后(7月16日),段某某已离职返家。今后,文郡洋沙湖中学将严格教师招聘程序,加强教师背景调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此外,长沙市教育局网站17日通报,网传“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涉嫌猥亵学生”。获悉相关情况后,长沙市教育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学校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段某某已到公安机关交代情况。对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规行为,长沙市教育局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严处。对学校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也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
长郡中学教师在家猥亵学生
2021年8月16日晚,一则举报湖南长沙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学生的消息在网上热传,网帖中一女生自称段某某在辅导她功课时对她进行了猥亵。
网帖内容主要为当事女生所述。
该女生称,段某某是一名50多岁的数学老师,任该校原高一四班班主任。但该女生不在他班上,因段某某的朋友是女生父亲的发小,女生和段某某是邻居,所以段某某每天给她补课并送她上学。
2020年暑假时,女生每天去段家补课。最后一天,她去段某某家对题目答案时,段某某对他有猥亵行为。
事后,段某某写下承诺书,称2020年8月28日下午3点半,因在家书房给某同学辅导功课时有不轨行为,有违师德,对某同学造成了身体和心灵的伤害。他承诺从即日起病休,不在某同学面前出现;三年之内不在长郡任教,不担任老师等。
该承诺书落款时间为8月29日,并附有段某某的身份证照片。
2021年8月17日,长沙市教育局回应长郡中学教师涉嫌猥亵学生:成立调查组,通报公安。
被猥亵了该怎么办?
当我们遇到猥亵事件时,首先我们就是呼救,其次就是立即报警,利用身边最近的东西来保护自己,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是非常完善的,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更是完善,所以千万不要有胆怯之心,面对恶势力的时候,一定要强大起来,不能让坏人有机可乘。
有些时候受害者遭遇猥亵不会报警,也不会反抗,或许是因为“怕”,不敢被自己的父母知道,怕所谓的名声问题,其实这样反而是不对的,这样只会让放任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这也是你纵容犯罪分子继续违法。危害社会。
猥亵罪分别是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猥亵行为亦有规定,也就是一般猥亵。
一般猥亵,主要是受治安处罚的行为。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治安处罚的猥亵行为,主要是咸猪手,揩油,露阴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为14岁以上的男性或女性,行为方式上必须具有强制手段,即让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式。
猥亵儿童罪的对象为14以下的儿童,包括男性和女性,行为方式上不要求具有强制性,即使儿童同意也能构成本罪。
猥亵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主要考虑因素:
猥亵手段方式,具不具有强制性;猥亵的身体部位,越是隐私部位越考虑刑事处罚;猥亵年龄的大小,年龄越小越考虑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也有关于猥亵14周岁以下儿童的规定,如摸手、隔衣摸胸那就是治安处罚,贴身猥亵就是刑事处罚。
遇事一定不要怕,要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找到遭遇猥亵的证据,保存证据,不能让不良社会人士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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