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早上,就网传“交警李涌查处疑似酒驾遭遇反抗殉职”一事,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交警李涌10月3日在沈海高速例行巡查期间,在控制高速上涉嫌酒驾逃逸人的过程中,遭遇反抗,不幸牺牲。民警已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抓获。那么具体情况怎样?为什么会这样?下面我们来看看。
10月4日,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此事属实,现在正在拟情况通报,等审核后将统一对外发布。
前述辽源路中队工作人员表示,李涌此前在该中队工作,后调往高速路段已有一年。
同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负责外宣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相关情况由市局负责发布。
网传一份情况通报内容显示,10月3日1时15分许,民警李涌带领辅警张成功在沈海高速上行675KM+122M处巡查时,发现停靠在应急车道的鲁B牌照大众黑色朗逸轿车司机涉嫌酒驾,遂依法进行盘查。其间嫌疑人欲翻越护栏逃跑,为确保其安全,李涌和辅警上前对其实施控制时遭遇反抗,导致李涌从高速公路立交桥护栏处滚落至桥下头部受伤,嫌疑人弃车逃跑。1时45分,李涌经120现场抢救无效牺牲。6时50分,民警在沈海高速泊里收费站将嫌疑人范某某(男,39岁)抓获。目前,案件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澎湃新闻注意到,李涌是一名“交警大V”,其认证微博有2.5万粉丝,微博上的简介仍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副中队长。10月2日11时许,李涌发的最后一条微博在介绍国庆路况,提醒驾驶人国庆出行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预知沿途路况,提醒驾驶人集中精力驾驶车辆,延长并保持安全距离。
截至4日9时30分,这条微博下已经有300多条评论,不少人表达了悲痛之情,也有人不愿意相信此事,前来询问情况。许多网友表示,“太突然了”“太难受了”。
一名网友称,作为一个普通司机和市民,之前经常在辽阳路、延吉路的早高峰见到李涌高瘦忙碌的身影。
一位爱岗敬业、被青岛市民熟知的交警——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在国庆节期间牺牲在了自己心爱的岗位上。10月3日,他在同三高速公路上处理一起涉嫌酒驾违法行为时不幸牺牲。
李涌个人的新浪微博@“交警李涌”显示,国庆节期间,他依然奋战在岗位上,并于1日和2日连续发了两条微博。10月1日的微博中,他介绍了同三高速交警加强节日期间巡逻管控,为群众出行营造畅通有序交通环境的做法。2日的微博结合当日车流情况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得知他不幸牺牲的消息后,网民们纷纷来到他的微博下面留言,表达着深切哀悼和惋惜之情。截至4日10:30分,微博评论已达到440多条。
“永远的涌哥,好人”“不相信是真的”“李哥一路走好,万分悲痛!虽时间停止在这一刻,但我们的感情永在”“还记得好多年前您在延吉路指挥交通的样子,一路走好”……条条留言,情真意切,让人动容。
2005年10月,李涌从部队转业成为一名交通民警。从业以来,李涌自创“温馨提示手势”,提高了车辆通行效率。还会在雪天趴在车头上,用增加车前部重量的方法引导车辆通行……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立功受奖,李涌先后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记二等功、“青岛市劳动模范”、“全省先进工作者”“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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