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职业教育法获修订通过,将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1996年颁布后的首次“大修”。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调整,充分反映了国家办好职业教育的决心和愿望。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删掉了分流的规定,明确“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尤其备受关注。
中考后普职分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制度安排,是近年来教育焦虑不断前移的一个主因。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家长对孩子接受高层次教育有更高的期待,但是中考后却有接近一半的孩子无法升入普通高中,被分流进入职业教育体系,其中很大一部分将失去升学机会。所以,家长的分流焦虑尤其严重,一些地方中考竞争更甚于高考。这也是义务教育阶段竞争激烈,“双减”成效被部分“对冲”的原因所在。
删除“分流”表述,体现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新定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是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而不是一种“层次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
从“分流”到“协调发展”,强制性的意味越来越弱,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读普高。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仍将保持,只不过考虑到不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普职比将有更大的弹性空间。
虽然删除了“分流”表述,但家长的分流焦虑仍将存在,这需要职业教育体系的系统改革,这也是此次职业教育法大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什么家长害怕孩子被分流到中职?因为上了中职之后,一部分学生将失去升学机会。进入“文凭社会”,社会对求职者的学历要求不断提高。而且在一些家长看来,职业院校生源较差,部分职校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更导致职校学生就业时遇到各种歧视。因此,“一朝分流定终身”的恐惧笼罩在家长心头,分流焦虑背后是对孩子前途的担忧。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多个层面破解了这种担忧。首先是调整了中职学校的定位,明确了其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定位。其次是,打通中职生升学的堵点,明确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明确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这也就意味着,大专不再是职业教育的“天花板”,中职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读本科甚至研究生。“断头路”被打通,职校生的上升“立交桥”搭建好了,其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得到满足。如此,不仅能够提高中职学校的积极性,也将提高中职教育的认同度和吸引力,从而化解分流焦虑。
发展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畅通中职生的上升通道,不仅在于满足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也是满足产业升级转型对高等级、高层次的职业技能人才需求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在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发展高端、先进制造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数字化转型都迫切需要更多的高技能人才。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服务好产业升级转型的发展趋势,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所在。
面对这种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趋势,一方面需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真正做到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办出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公众改变对职业教育的刻板认识,破除“崇尚学历,漠视技能”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不再用“层次教育”思维来看待职业教育,保障职校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与普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家长则需要在尊重孩子禀赋和兴趣的基础上为孩子进行选择,要看到成长为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同样前途广大,也可以有体面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地位。成长道路千万条,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很多人认为,不愿意学习的孩子,上不上普高没多大意义,反正最终成才的也没几个,无非是多混三年,与其进普高拖拉三年,不如早早分流进职业学校。
其实,这种观点是建立在对当下职业教育“无用论”的偏见之上。确实,对很多家长而言,初中毕业后进入职业学校,是无奈之选,舍不得让孩子年龄太小就早早进入社会,所以就送进职业学校再“养几年”。
对绝大多数家长而言,从孩子初中毕业进入职业学校那一刻开始,他们实际上对孩子的学业就已经没有任何期望了,所以也不会对孩子有什么太高的要求了,而孩子同样也失去了信心,不会把职业学习当回事儿。
但是,如果是普高呢,家长的态度就大不一样了,只要进入普高,哪怕是成绩差一点,他们也不会放弃,因为普高意味着还有进入大学的机会,还有逆袭的可能,只要这种希望存在,家长就不会放松对孩子的要求。对学习有要求,必然会对孩子日常的行为有所约束,这对于成长也是有益的。
所以,我们应当看到普职分流的积极意义,毕竟,多一个机会就少一份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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