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哪些人需要纳税?哪些占地行为不用缴税?具体的税额是如何定的?如何计算?一起来看看吧。
谁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大致有两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应缴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是如何制定的?
《耕地占用税法》规定,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是以地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为依据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注:
如果占用的是基本农田,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加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哪些情况可以减免税费?
一、免征政策
1、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或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2、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3、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4、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减征政策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临时占用耕地政策
《耕地占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另外,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如果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缴税后耕地建房就合法了吗?
很多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现在是不是只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就可以占用耕地建房了呢?
当然不是,只有那些经过正规审批,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占用耕地行为,才可以缴纳耕地占用税。拿到完税凭证才能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
未经过批准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利用耕地建设的违法房屋,不可能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使它合法化。换句话说,这类违法建筑就不能缴纳耕地占用税,该拆的还得拆!
《耕地占用税法》主要目的还是在于打击违法占地,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咱们农民的耕地,以税收手段减少对于耕地的无效占用,从长远看,对咱们农民还是非常有益的。
征收耕地占用税用来做什么?
征收的耕地占用税收入在地方建立农业发展基金。中央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基金后的基本用途和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1、用于提高耕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兴建排涝、改碱、荒滩治理、深翻改土、培养地力等工程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2、扩大耕地数量,开垦宜耕荒地、滩涂、撂荒地、闲弃地等所需的费用;
3、兴建和整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区渠道、防渗工程、打井配套等工程所需的费用;
4、在原有耕地和扩大耕地周围实施保护耕地的生物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水上涵养保持等所需的种子、苗木、工具等所需的资金补助;
5、繁育推广优良品种,采取先进农业科技措施的费用;
6、实施开垦和整治宜农耕地工程等大面积开发项目及引进外资项目所需的前期勘测、论证、规划设计所需的配套资金;
7、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由银行贷款开发农用土地资源项目的贴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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