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取暖季。近日,河南新乡一小区出台的取暖费新规引起争议。有些住户觉得楼上楼下都开暖气,自己家不开也不会冷到哪里去,选择“蹭暖”。新规规定,住户若不准备交取暖费,需缴纳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
1、不用暖气也交“蹭暖费”,新规引争议
河南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的一期工程目前已交付入住,多为六层电梯洋房。近日,该小区的单元门上一张供暖收费通知引起居民热议。
这份供暖通知强调,已入住且不缴纳供暖费用的,按供暖总费用的30%收取蹭暖费。该通知落款为陆通冷暖管理处,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小区的新规引起业主们的争议。业主赵女士认为,新规不合理也不合法。“不开暖气就是不想交这个钱,觉得没必要。”
业主郎女士表示,开不开暖气是大家的权利,小区不能强行干涉。“我蹭暖我承认,如果邻居有暖气,家里确实暖和点,但这是邻里问题,小区不能强行收费。”
2、物业:“蹭暖”住户增加,新规实属无奈
小区新规的出台,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记者从小区物业管理处得知,“蹭暖费”不是物业收的,出台新规实属无奈。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蹭暖费”是小区的冷暖管理处收取的,而物业和冷暖管理处是两个不一样的部门。这名物业工作人员称,收取蹭暖费主要是因为小区业主盛传“不用缴费家里也很暖和”。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样做是无奈之举。曾有正常缴费的住户找到物业,以邻居不开通暖气,造成自家温度流失为由表达自己的不满。“因小区住房刚交工不久,前几年交取暖费的业主较少但屋内也很暖和,这两年‘蹭暖’的人比较多,导致今年的暖气费一直收不上。”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一期交付有7栋多层洋房,入住一百多户,如果现在不把规矩立起来,将来随着二期、三期业主的入住,“蹭暖”的住户会更多。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蹭暖费”只针对在此居住而不开通暖气的住户,并不包括已经装修而实际未入住的业主。
3、律师:小区收取“蹭暖费”没有法律依据
不用暖气却交暖气费?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小区收取“蹭暖费”,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按国家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必须向购房者公开标明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并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收取“蹭暖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当地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对其制止。业主可以向物价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目前,新乡县房管局局长赵方表示,将对该小区收取的“蹭暖费”问题进行核实了解,再对此事作出回应。
4、“蹭暖费”该不该交?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河南新乡现行的冬季采暖收费一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收费,二是实行分户计量供热,按照计量收费。
此外,不仅是在河南,山东莱芜、辽宁沈阳、吉林长春等地部分小区也都存在向业主收取“蹭暖费”的现象。辽宁沈阳曾出台有关政策,新式小区都需安装热计量装置,为未来热量科学收费提供必要的前提。而对于大部分的老旧小区,完全按照热计量收费很难。如果实施“供暖基础费”,将可以兼顾交纳采暖费的居民和供暖公司的利益。
“蹭暖费”该不该交?网友对此观点不一:
有网友表示赞同,认为收取“蹭暖费”可以理解,“有利于平衡其他正常缴费住户的热损失”。
网友Menbo:蹭暖费用该交,如果大家都蹭,那最终损失的是人的温暖。
网友一林:“蹭热费”不易接受,应叫“热损费”。因为该房屋没有采暖,其他房屋采暖,势必让已经交采暖费的房屋平衡未交采暖费房屋的温度,造成热损失,赞成适当收取费用。
网友春平秋顺:“蹭暖”应该交费,因为正是这些业主影响了整体供暖效果致使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引起取暖户的不满。
有网友则表示反对,认为是否开暖气是住户的权利,他人不能随意干涉。
网友凯文:“蹭暖”这个词本身不严谨,蹭没蹭,蹭了多少,都不易量化。所以以蹭暖为由收费的理由站不住脚。
网友青山依旧在:是否开暖气是住户的权利,物业不能强加于人。有的住户整个冬天几乎不住小区,为什么还要交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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