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解馋毒杀10条狗】于2020年11月02日,据达达搜了解到,冬季很多人喜欢买狗肉吃,因为有暖身子的功效。但是有的不法分子为了解馋会毒杀农村的小狗,近日,云南曲靖陆良两男子因想吃狗肉竟用涂有毒药的烤鸭连续毒杀10条狗,那两男子为解馋毒杀10条狗具体是怎么回事?事情前因后果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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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为解馋毒杀10条狗
10月23日,云南曲靖市陆良县公安局活水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报警:其一条价值3000元左右的马犬死在路上,怀疑是被人投毒。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通过调取张某家附近的监控比对后,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形迹可疑,民警便顺着该车的踪迹查询,很快发现该车出现在石槽河村委会某村,民警判断嫌疑车辆有再次作案的可能,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拦截查缉。
嫌疑人十分狡猾,发现民警后便驾驶车辆逃窜,民警立即驾驶私家车辆沿着嫌疑车辆行驶的路线进行对向堵截。嫌疑车辆出现,民警便快速将车停放在路中间,不料,嫌疑人竟驾驶车辆撞了上来,撞车后,嫌疑车辆倾斜在路边。民警迅速冲向嫌疑车辆,与赶到的同事一起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让民警意外的是,在嫌疑人的车辆后备箱及后座下查获9条被毒死的犬只及作案用的毒饵等物,看着一堆大小不等惨遭毒手的狗狗,现场让人十分难受。
经讯问,2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于10月23日凌晨05时许,到陆良县活水乡多个村组,用事先准备的毒药涂在烤鸭上,先后毒死土狗9条、马犬1条,尚未来得及将犬只运回家加工烹食,就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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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怎么处理的
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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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杀狗犯法吗
投毒者仅凭自身喜恶,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投毒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小区的绿化带属于集体业主共有,且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的特点,应当认定为公共场所,在草坪中投放有毒物质的行为侵犯的法益不单纯指向宠物饲主的财产权,而是足以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包括儿童误食)、财产安全构成侵犯。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条:
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因此,在投放有毒物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物权法》,《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治安处罚法》,《刑法》以及《民事通则》衍生出来的对精神侵害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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