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好友相约出游,两男子开玩笑把朋友抬起往阳台外丢,结果栏杆断了!朋友摔成十级伤残,谁来担责?近日,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涉案的三名男子贺某、文某和王某,的确是好友,否则不会相聚在度假村游玩。悲剧发生之前,三人还在阳台上说笑打闹,彼此逞强。就因为贺某爱面子地说了一句“你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文某、王某就将其连人带椅抬起靠向阳台护栏,假装向外倾倒,不料护栏被压断,王某和贺某一起滚落,贺某因此重伤致残。
要说文某和王某是故意伤人吧,倒也不是。只能说,三人的行为都过于幼稚,不知轻重,才让一场开心出游变成了悲剧和纠纷。虽然说,三人最初的动机可能的确是开玩笑,但没有掌握好尺度和分寸,抛弃了最基本的安全意识,酿成了恶果。法律惩罚的并不是“开玩笑”,而是因不当地开玩笑而造成的“恶果”。
所以,文某与王某作为直接导致这一“恶果”的侵权责任人,各承担事故30%的责任,而度假村因为护栏的保护作用不足,未达到国家标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0%的补充责任;贺某作为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纵容和刺激“恶果”产生,自己也要承担20%的责任。法院的裁定,有理有据,清晰明了,也更让人感慨:一个不恰当的玩笑,拖了太多人“下水”。
以开玩笑为由,行为过火,触犯法律底线,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例,比比皆是,教训太多。
就在2022年4月,南通市如皋法院曾审理一起因开玩笑引发的刑案,被告人罗某一时兴起,用高压气管对准工友王某的肛门附近喷气,致其重伤,因此获刑一年。
北京朝阳法院曾经公布一个案例,2019年4月1日,吴某陪身为医生的妻子谢某值班时,冒充军人身份手写了一封“威胁信”,以该医院神经内科主任钟某两个儿子的性命为条件进行敲诈勒索,虽然之后坦白自首,表示自己只是开个愚人节玩笑,依然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的“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一案,直到当事人表示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之后,造谣者依然声称自己只是“开玩笑”,认为被害者是小题大做,最终当然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可见,不仅是肢体上的玩笑不能乱开,言语上的玩笑同样不能乱开。分寸感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人际交往更要懂得遵守人与人之间必要的距离。而上述案件中的被告者,之所以触犯法律,走上歧路,就是因为言行举止缺乏分寸感和同理心,无视了自身言行所带来的危害性,把伤害他人当成可以取乐的事情,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开玩笑要有尺度,而这个尺度,需要每个人自身以常识去忖度和拿捏。最基本的就是,对安全的敬畏,对他人的尊重,对文明的守护。网络上有一句话,广受认可:只有在被开玩笑的对象也觉得好笑的情况下,开玩笑才是真的开玩笑,如果被开玩笑的人不觉得好笑,而觉得被冒犯,那么这就是一种欺凌。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不是开玩笑;低俗地挑逗,戳人伤疤,嘲笑他人的缺陷,也不是开玩笑;虚构事实,散布谣言,伤害他人名誉,扰乱社会秩序,更不是开玩笑。这些其实都是欺凌和伤害,一旦过了头,很容易触犯法律,造成不良后果。交朋友并不是看平常有多热闹,而要看遇事是否靠得住,彼此重视和守护的才是真朋友,那些可怕的,可恶的玩笑,还是不要再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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