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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老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查,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

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随着我国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越来越丰富,时空领域更加宽广,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风险日益显现,一些以互联网新生事物为掩护从事危害传统安全的行为也屡见不鲜。面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交织叠加的新形势,国家安全机关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依法防范、制止、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效防范化解了国家安全各领域风险挑战。近日,国家安全机关公布多起典型案件,呼吁全社会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

餐厅老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遭网络攻击窃密

2020年以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我国有关电信运营商、航空公司等单位内网和信息系统先后多次出现越权登录、数据外传等异常网络行为,疑似遭受网络攻击。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技术检查,确认部分骨干网络节点设备、核心业务系统服务器等被植入特种木马程序,已有部分数据被发送至境外。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证实,相关攻击活动是由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精心策划、秘密实施的。该机构调集强力网络攻击力量,使用全球多地网络资源和先进网络武器,妄图实现对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战略控制的目的。

针对上述案情,国家安全机关指导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特种木马程序,堵塞技术漏洞,调整安全策略,加固网络防护,及时制止了危害蔓延。同时,对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后续对我国实施的网络攻击行为,进行全天候跟踪监测和定向打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阻断通信链路,清除危害源头,成功粉碎其对我国“停服断网”图谋。

12339举报电话受理多条自首线索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持续加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12339举报受理电话宣传力度。随着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公民自觉主动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线索显著增多,其中有一些是悬崖勒马、主动自首的情况。在我国某重要军事基地周边,2021年1月至6月间,先后有4人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其中2人是被他人“引荐”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另外2人是在使用某知名网络交友软件时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了网络勾连。

吴某某,被朋友“引荐”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后,按对方要求搜集了当地公告、交通管制信息等情况,并获取了对方给予的报酬。后来,因对方提出需要他想办法搜集“红头文件”,他才意识到对方可能是间谍,于2021年1月拨打12339自首。

沈某某,是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后以开私家车载客为兼职。一名受雇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我国境内开展工作的人员搭乘其私家车进行观测时,将沈某某“引荐”了给境外间谍。对方认为沈某某具备观测军事目标的条件,于是对他实施了勾连,并部署搜集情报的任务。后来,沈某某发觉对方要求拍照的地点都是敏感的军事基地周边,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境外间谍,于2021年5月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

陈某某,在使用某网络交友软件时被境外间谍勾连。他执行了对方布置的观测任务并收受了报酬,后在家人劝说下,于2021年1月拨打12339自首。孙某某,同样在使用该交友软件时,被境外间谍网络勾连。对方要求他查看当地部队发布的道路管制公告、录制军事目标视频。孙某某认为对方的行为与新闻报道中的间谍行为很吻合,于2021年6月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

鉴于4人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且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免于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进行了教育训诫。

故意泄露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秘密

2021年3月,因工作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多次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某餐厅开展工作,依法要求该餐厅副经理黄某某配合调查,同时告知其保守秘密的义务。不久后,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该餐厅配合调查的情况疑似被其他人员知悉掌握,给后续工作开展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国家安全机关随即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了黄某某涉嫌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经鉴定,黄某某泄露内容系秘密级国家秘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某如实交代,其在明确被告知应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先后两次故意对外泄露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此外,在国家安全机关此前依法要求黄某某配合调查时,他还对办案人员故意隐瞒了其所知悉的情况。针对以上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2021年6月17日,国家安全机关对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贡献一份力量。国家越安全,人民就越有安全感;人民越有安全意识,国家安全也就越有依靠。

你身边有“50万”吗? 50万现在已经成为大众对于“间谍”的戏称了,因为说是发现并举报了身边的可疑人员就能获得奖励,便有了这个戏称。

当然在大家开玩笑之余,真的要重视身边是否存在出卖和泄露国家机密的人,就像网上的一则笑话一般:“朋友你好,我是大陸北方的網友,請問現在大陸最先進的飛機是什麼型號?”用着繁体字说自己是北方网友套情报,真的让人觉得好笑,但是实际上身边的间谍可没有那么傻,也许大家在不经意间就会上当受骗,尤其是接触过一定机密的朋友们。

这次北京市西城区某餐厅副经理黄某某对于保守秘密的义务并没有严格履行。导致了后续工作的不便,最后以泄露国家安全机关的机密被处以了拘留的处罚。其实不少人在工作中会接触到部分机密,虽然不是核心的,甚至一般人看了觉得不怎么重要或关键,但是不排除其在性质上属于保密范畴的。

所以我们大家在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也要仔细观察身边有没有奇怪的人。不要给间谍可乘之机,也不要为了一点小利益出卖国家大义,使自己深陷囹圄!

北京,因工作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多次前往一餐厅开展工作,由于涉及到国家秘密,工作人员告知黄某保守秘密、配合调查,可没想到在之后的工作中,国家安全机关竟然发现,该餐厅配合调查的事,竟然被第三人知晓,致使后续的工作开展极其不利。

本来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现在却被泄露给了第三人,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当即对餐厅老板黄某开展了调查,果不其然,黄某先后两次泄露了有关反间谍的工作。

这可够令人无语的,如果说餐厅老板黄某无意泄露,还情有可原,可本案的事实是,工作人员对黄某千叮咛、万嘱咐,明确告知了事情的严重性,可黄某仍然两次泄露,说明其主观上存在违法的故意。

《反间谍法》第31条规定,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黄某知法犯法,所幸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最终被国家安全机关处以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最后,国家安全秘密不是玩笑,更不是掉以轻心的事,我们作为守法公民,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保守好国家的秘密,有些人可能不以为意,但殊不知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都有可能涉及到相关方面的事,这时候,唯有提高警惕,才能防患于未然。

泄露国家秘密罪是什么类型犯罪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哪类犯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是什么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不是危害国家安全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对我们行为的约束是多方面的。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其中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其中就包括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相关条例: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应该达成对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的四项共识:一是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二是深化国防涉密技术案件“两法衔接”,三是加强对国家安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与信息交流,四是大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与国防知识产权的意识。

需要强调的是,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上述罪的,依照刑法规定酌情处罚。

因此,当行为人的行为事实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界定标准时,就涉嫌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如果违纪人员行为触犯《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同时,又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在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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