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畜牧科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蒋小松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村级干部激励机制的建议”。
蒋小松认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是否得到有效调动,是其中的关键要素。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蒋小松在2018年就此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中,他看到了村干部的辛勤工作状况,听到了村干部和村民不少反映,希望村级组织的杂务再少点、自治的空间再大点,村干部的待遇再高点。
蒋小松在建议中指出了三点问题:一是村干部工作压力太大,职能职责太多。村干部既要完成上级政府各条线对口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又要处理本村的各项事务。村干部处于基层矛盾中心,由于过多强调其服务职责而弱化其自治的职能,使他们工作负荷过重。加之,上级部门的大量事务延伸至村里,大量的检查督查延伸至村里,消耗了村支书抓党建的精力,消耗了村主任抓村务的精力,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是现在的村干部经济待遇较低。村干部反映, 一方面“5加2、白加黑”已经成为他们的工作常态,一方面他们的经济待遇比体制内的干部低很多,每月报酬就1000元至2000元,贫困地区的村干部报酬更少,村干部的工作付出与经济待遇严重不相称。甚至有的村干部反映,每月得到的补贴还不够电话费、车费的花销。
三是村干部的全脱产服务模式限制了干部自身的脱贫奔康。村干部反映,组织上希望优秀的人才、致富能人来当村级组织的一把手,治理农村,可如果按照现在的这种全脱产模式,就算致富能人有心干这工作,各种条条款款的制约严重束缚了村干部的手脚。调查发现,即使在具有区位优势的地区,村级干部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也不强。
蒋小松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要由村这级组织落实下去。如果没有足够的待遇保证,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就失去了乡村振兴的人才保障。要改变这种状况,既需要政策上的突破,也需要政府财政上的支持。
他建议,多措并举解除束缚,建立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通过机制改革和财政支持,吸引有思想、有文化、有能力,综合素质高的人才进入村级干部队伍,夯实乡村振兴的干部人才基础。
具体来看,一是强化村级自治组织的自治职能。不能将本应由上一级政府机构和部门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延伸至村,切实减轻村干部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充分、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作用。
二是允许村干部参与产业发展和享受劳动成果。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基层干部,本质身份是农民。建议把村干部纳入技能培训的受训者范围,允许村干部参加合作社并通过自己的资金、技术和劳动投入获得收益,使他们既是村里的管理者也是产业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是提高村级干部的基本待遇。既要倡导村干部的奉献精神,也要解决村干部的补贴、社保、医疗等待遇问题。建立村级干部评优机制,奖励守信念、品行好、有本领、讲贡献的村级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加强财政支持,基于工作环境、难度、绩效等,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村干部的待遇,激励人才向最需要的乡村流动。
具体操作上,可以把村级干部的待遇与上年度本村农民人均收入挂钩(以村支书为例,根据不同区域可考虑其报酬等于上年度本村农民人均收入的2倍至4倍)。农民人均收入增长,村干部报酬随之增长;农民人均收入下降,村干部报酬随之下降。
声明:内容来自百度,本文仅让热点观察内容更加丰富,不代表达达搜观点。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