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达达搜了解到,关于阿里女员工案疑犯妻子:丈夫有错无罪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阿里性侵事件引发各界关注,而随着事件不断的深入,案件似乎开始扑朔迷离,有网友表示“狼来了”。近日阿里女员工案疑犯妻子:丈夫有错无罪。此外她还提出质疑称受害者有猥亵她丈夫的行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跟达达搜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阿里女员工案疑犯妻子:丈夫有错无罪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引发社会巨大关注,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事件中王某文的妻子在知乎平台注册账号,并于8月23日发文称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她对其丈夫涉嫌“强制猥亵”一说,提出五点疑问:
1、周某在出租车上有主动勾引我丈夫的行为,主动搂抱、乱摸、亲吻我丈夫,算不算强制猥亵?
2、周某是否真的因为醉酒而没有意识?
3、周某为什么会在退完房之后才报警?
4、周某在8月6日大闹阿里食堂是被逼“豁出去”,还是想引导舆论?
5、另据我获知,周某的酒量极好在同事里是公认的(望警方调查取证),喝350ml的低度酒并且吐掉的情况下,是难以醉到失去行动能力的。
并且周某自己的打电话发消息的对象之明确,时间拿捏之准确,第二天主动联系张某的行为之诡异,与自己在网上杜撰的人设之差异,也表明她是意识清醒并且意图明显的。希望司法机关予以明察!
此外,王某文的妻子还对周某自述提出多处质疑:
1、“台风天强制出差”系谎言——周某负责对接工作,一个礼拜之前就规划好出差行程,且在系统内报备,并无强制出差;
2、“有预谋的安排”系谎言——8个人的工作聚餐,并且饭店是周某本人自己选择和预定的,别人怎么预谋?
3、“灌酒”、“酒桌上被亲、被摸”系谎言——济南警方通报已明确说明,同桌其他女性并没有饮酒,周某若不想喝酒完全可以不喝,故不存在强迫饮酒一说;
4、“偷办房卡”、“多次潜入”、“带避孕套偷偷潜入”、“一个塑料膜拆封过的避孕套”系谎言
5、“一觉醒来全身赤裸”、“找不到内裤”系谎言
6、“公司无人问管”、“阿里男高管强奸女下属”系谎言
王某文的妻子称,她已向济南的检察、公安机关递交了一份材料,她认为丈夫是被冤枉的。她还称,事发后,丈夫王某文给她讲了整个过程,称受害人周某存在主动,与警方通报的情况不同。
除了王某文事后的讲述,王某文的妻子未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其丈夫的说法。
目前,周某和相关方面还未有回应。
警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
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来济出差,入住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27日,阿里巴巴集团周某(女)来济出差,入住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同日,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2021年7月28日12时34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110报警,报警人周某称:“昨天晚上喝醉酒了,我同事送我回来,第一次送我回来是两个同事一起,后面其中有个男同事自己单独折返进入我房间,那个时候我已经喝醉了,然后可能发生一些事情,我现在想去查这个酒店的监控,酒店这边说:‘不能看,涉及用户隐私。’我这边没办法看,我想问下怎么能看下录像,是不是可以说,警察的人来过后能看录像?目前我没有受伤。”
接报警后,张庄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处警,并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值班民警到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后,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对房间进行勘查。经查实,周某系退房后报警,其入住房间已打扫。随后,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15时15分,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案情比较复杂,需多方取证调查,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7月29日,槐荫区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经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8月4日,周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称:“7月27日晚上,我在济南市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内与同事领导吃饭时,因醉酒被人猥亵。”市中区分局七贤派出所接警后当日受理,依法开展调查。8月10日,市中区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槐荫区分局进行并案侦查。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周某出包间后一路呕吐至饭店大厅吧台垃圾桶处。随后,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2时许,宴请结束。
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嫌疑人已被监视居住
目前济南警方对王某文采取的刑事强制手段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王某文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据此前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经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7月27日23时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王某文的妻子称,她已向济南的检察、公安机关递交了一份材料,她认为丈夫是被冤枉的。她还称,事发后,丈夫王某文给她讲了整个过程,称受害人周某存在主动,与警方通报的情况不同。
除了王某文事后的讲述,王某文的妻子未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其丈夫的说法。
王某文妻子称,7月28日周某报案当天,王某文于下午去了当地公安局接受调查,调查了24个小时。7月30日号凌晨5点多到家(安徽)。8月1日,王某文再次被叫去了济南,这次大约询问了四五个小时,当天夜里回来的。8月2日晚上,王某文赴杭州接受公司调查,直至8月6日公司作出停职处理后回家。8月7日,周某的网帖爆出。8月9日早上,她送王某文到去济南的车站,此后再未与丈夫联系。随后,她接到丈夫被刑拘的通知,11日,丈夫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我国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简单说,从拘留到作出批捕决定的最长期限有几种,一种是10天的,一种是14天的,一种是37天的。”郑晓静律师说。澎湃新闻获悉,王某文于8月10日被刑事拘留,8月11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目前,律师已向检方提交“不予批捕”申请书。
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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