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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定荣建议让垃圾分类成为全民法定义务!提出了哪些建议?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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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让垃圾分类成为全民法定义务

龚定荣在建议中指出,垃圾分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造成了生活垃圾的急剧增加,从而形成“垃圾围城”之势。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分类,从而最大限度地回收再利用“变废为宝”,是解决“垃圾围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出路。

建议指出,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已经从部分地区试点转入全面推广的阶段。但是从垃圾分类前期实践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依然比较淡薄,社会协同力度还不够,垃圾回收体系尚不完备,特别是垃圾分类的闭环系统尚未形成,源头分类不实、中端运输混运、后端处理混合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垃圾分离治理的效果,亟需破解源头分类难和后续环节“梗阻”难题。

为此,龚定荣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要强化法律硬约束。垃圾分类不能单纯依靠居民自觉和文明素质的提升,必须要实行硬约束、硬要求。目前,全国有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性的法规,但仍需从全国层面进行立法,让垃圾分类成为全体居民的法定义务。

二是要明确细化分类标准。要提高垃圾分类的可操作性,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分类标准的宣传普及,让广大群众容易接受,让分类标准根植于群众内心和日常行为习惯。

三是要完善配套体系。要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的配套设施,特别是建立与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与前端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切实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

四是要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社会动员等多种手段,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推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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